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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自律】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 “3·15”诚信经营自律倡议书
2026-03-12 来源:协会秘书处 浏览次数:13

全省各会员单位、小额贷款公司:

为深入贯彻《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明示年化利率的工作要求,以及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关于催收工作的相关规定,值此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坚守行业普惠性与人民性本质,规范经营行为,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推动全省小额贷款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特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主责主业,深耕龙江普惠金融沃土

锚定"小额、分散"核心定位,坚决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将经营重心聚焦黑龙江省"三农"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新经济业态市场主体。立足龙江农业大省、民营经济活跃的地域特点,针对性开发适配春耕生产、农产品流通、小微企业资金周转、新经济体创业发展的信贷产品,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门槛,切实破解普惠客群"融资难"痛点。同时,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摒弃粗放经营思维,以精细化运营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行业补位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地方产业结构升级,彰显小额贷款行业"金融为民、金融助企"的责任担当。

二、严控融资成本,全面落实明责让利要求

严格遵守行业公开监管要求与市场利率规范,坚守综合融资成本合规底线,新发放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年化上限以内,主动落实行业普遍执行的分阶段压降安排,稳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负担。全面履行年化利率明示义务,严格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及我省小额贷款行业相关工作要求,在贷款合同、APP界面、宣传海报、官方网站等所有业务展示载体上,以醒目、清晰、易读的字体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完整列明息费项目、收取标准、计算方式及收费主体,杜绝隐匿、淡化、模糊年化利率表述,坚决禁止"砍头息"、合同外收费、变相加价等违规行为。主动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通过科技赋能、流程优化、成本管控等措施提升运营效率,将降本增效成果切实转化为对客户的让利,让普惠金融红利直达龙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广大农户。

三、规范催收行为,严守合规经营底线

积极响应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关于小额贷款行业参照执行《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号召,完善内部催收管理制度,明确催收权限、流程与责任,对催收业务实行全流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严守催收行为"八不准"红线,严禁冒用行政、司法机关名义开展催收,严禁采取暴力、威胁、侮辱、骚扰等违法违规方式,严禁非法获取、泄露借款人个人信息。严格规范催收频次,同一联系方式单日拨打次数不超过6次,严禁在22:00至次日8:00的非工作时段进行催收。强化合作催收机构名单制管理,严把准入关、监督关、退出关,将合规催收、投诉处理成效纳入合作机构考核核心指标,严禁催收业务转包、变相转包。

四、强化消保举措,筑牢消费者权益屏障

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明确专门岗位与专人负责,开通线上、线下双通道投诉渠道,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做到投诉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客诉量偏高问题的,要制定专项压降方案,优化产品设计、服务流程与沟通机制,从源头减少客诉发生。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传输等全流程管理,采取加密存储、权限管控等技术措施,严防个人金融信息泄露,严禁非法买卖、提供借款人信息。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通过组织客户沙龙联谊活动、贷后走访交流、定向发送宣传信息等契机,普及借贷常识、利率计算、维权渠道等内容,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

五、健全应对机制,合力净化行业生态

鼓励建立黑灰产与无理投诉"识别——处置——反馈"闭环机制,结合业务实际明确认定标准与处置流程,对涉嫌"恶意逃废债""虚假投诉""职业投诉"等行为,依法收集、固定证据,规范开展处置工作。加强行业协同联动,建立黑灰产活动及典型无理投诉案例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与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协会反馈。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协会及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积极配合监管检查与协会自律管理,主动排查并整改经营中的合规隐患,形成"公司自查自纠、行业互助监督、监管指导规范"的内外合力,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健康清朗的龙江小额贷款市场环境。

让我们以诚信立身、以合规致远,自觉践行自律承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共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龙江振兴贡献小额信贷力量。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