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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放出豪言 贷款的70%以上投向小微企业愿接受社会监督
2011-12-14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 浏览次数:1934

    "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单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养殖业贷款占比不得低于70%。"12月8日,绍兴县的5家小额贷款公司签订《自律公约》,以维护小额贷款公司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绍兴县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小贷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绍兴县目前已有5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汇金"、"永利"、"富邦"3家小额贷款公司总注册资金为9亿元,加上"华联"和"晟鑫"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各2亿元的注册资金,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最大放贷能力达到了19.5亿元,这对众多今年面临资金困难的绍兴县中小企业而言,无疑多了一个很好的融资渠道。

    12月5日起,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但记者从绍兴县经信局了解到,当前绍兴的中小企业经济状况仍比较严峻,融资难压力依然存在。因此,在绍兴县金融办的指导下,经全体小额贷款公司(包括筹建)共同协商,5家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自律公约,从而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更大的作用。"公约"规定,各家小贷公司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融资、利率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不得收取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利用有利益关联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收取高于金融主管部门规定的利率上限以外的利益;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单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养殖业贷款占比不得低于70%;建立健全各项贷款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贷款管理,不得违规放贷、违规收贷。"

    根据公约规定,绍兴县金融办、县工商局将定期组织对绍兴县域内小贷公司执行公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约的,经查实后可根据违约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内部通报批评等措施,并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