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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关于柳磊代表出台小贷行业上位法的建议答复
2020-01-03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浏览次数:1636

中国银保监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8379号建议的答复

柳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法律依据为地方政府行使金融监管职能提供上位法支撑的建议收悉,现就与我会职责有关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国务院尽快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

经过与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各方的一致意见是以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形式设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有关行政许可依据,不再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由人民银行起草,目前由司法部开展立法审查工作,已纳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前期,银保监会一直积极推动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多次向牵头部门提供研究成果和修改意见。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积极推动牵头部门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为依法实施监管提供保障,构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法治化制度环境。

二、关于推动国务院尽快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强化非法集资行政治理的建议

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这一建议,《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使非法集资法律界定清晰化、职责分工法定化、查处主体特定化,实现对非法集资全链条、穿透式综合治理。2016年以来,银保监会多次与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沟通,积极配合做好《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修改完善、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国际法律研究等工作。目前《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银保监会正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调研等工作,推动加快立法进程。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后,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教育,加强对处非工作人员法律政策培训,有力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        010—6627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