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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不受理P2P借贷纠纷
2018-09-11 来源:凤凰网 浏览次数:910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共23条相关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等案件。

另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特指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订立的借款合同,并不包含P2P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法院也不受理P2P借贷纠纷。

同时,在确立在线审理机制上,《规定》要求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即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互联网上完成。

同时,《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建设诉讼平台,作为法院办理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专用平台。在现行民事诉讼法框架下,《规定》要求完善在线诉讼规则。在在线审理方式、电子送达方式等方面有诸多重大创新,为互联网法院深入改革创新提供了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