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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高息贷款
2018-07-06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市场导报 浏览次数:937
     本报讯(记者郭靖)记者日前从省金融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稳健发展,防范风险,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始终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放贷,严禁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严禁发放高息贷款。
    意见提出,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必须是自身自有资金和政策允许的渠道融入的资金。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或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贷款利率和以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折算为年化形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上限。严禁账外经营、"两套账""阴阳合同"等各类虚假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