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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响全省打击“套路贷”犯罪第一枪
2018-07-05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 浏览次数:1895

6月29日,盐湖区公安分局现场返还部分"套路贷"涉案车辆

 


    本报讯(记者魏巍)"套路贷",是指违法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条款",进而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以此侵吞被害人财产的行为。近期,运城市警方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据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运城警方集中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有效行动,是我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第一枪。
    今年2月13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接到受害人刘某报警称:2017年12月,他通过运城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4万元,但实际到账只有3万元。此后到了还款日,刘某联系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进行还款,但业务员恶意不接电话,导致刘某未能如期还款,随即刘某的抵押车辆被该公司偷走,向其索要"拖车费""违约金""罚息"等各项费用共计51600元,并威胁刘某不还钱就卖车。在刘某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该公司又要求刘某先后通过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及个人借款以贷还贷,在反复借贷中,刘某不仅车被扣走,还欠下小额贷款公司10余万元债务。
    无独有偶,今年4月24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又接到受害人家属崔某报案:其丈夫张某,帮朋友李某在运城几个小额贷款公司共计贷款数十万元。因李某未能如期还款,该贷款公司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频繁对受害人张某及其家属进行骚扰,还以张某家人安全对张某进行威胁,同时收取张某高额罚息,威逼利诱张某去别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转贷。在一层又一层的套路之下,张某的欠款达到近百万,无力偿还的张某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选择了自杀。
    这一系列通过"套路贷"实施敲诈的犯罪案件很快引起了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高度重视。为此,该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近年来盐湖区涉车贷、房贷纠纷的警情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从中发现了一批涉嫌"套路贷"犯罪的重要线索。
    通过对调查线索的研判分析,专案组发现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有如下特点:前期在受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即犯罪嫌疑人所称的"砍头费"),导致受害人实际到账数额与合同数额相差甚远,同时让客户签署虚高或空白合同,固定其所谓的"合法证据";中期故意制造违约情形,以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催收,并抢夺、窃取受害人的抵押车辆;后期在控制被害人车辆后,巧立名目,以收取"拖车费""违约金""罚息"等各项费用为由,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
    针对这一新型犯罪的严重情况,运城市公安局决定严厉打击,全力以赴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为此迅速组织多警种协同作战打击"套路贷"工作组。参战民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全面掌握了"套路贷"公司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过长达3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在掌握"套路贷"公司大量犯罪事实基础上,积极与检察院、法院、工商、金融部门提前对接,进一步提高侦办"套路贷"案件的保障支撑力度,明确了打击和定性此类犯罪的侦办方向。
    今年4月25日8时许,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抽调刑警、经侦、网警、巡警、110机动队等组成的26个抓捕小组,全面出击,兵分九路对盐湖区26家以"车贷""网贷""信用贷"之名进行"套路贷"的公司进行查办。在这次行动中,带回各类涉案人员423人,查扣各类机动车345辆,暂扣33台电脑主机、7台笔记本电脑、1个移动硬盘等电子设备。对涉案人员及相关证据,专案组民警进行细致审查,全面梳理,结合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对案件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签署的各种"套路贷"合同,围绕车辆信息,专案民警积极联系受害人,追上线、打网络、全力攻坚,夜以继日地对"套路贷"案件进行深入挖掘。
    截至目前,运城警方已打掉涉嫌"套路贷"犯罪团伙6个,刑事拘留33人,批准逮捕26人,暂扣涉案车辆345辆,落实报案人、受害人笔录200余份,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的贷款公司20余家。
    日前,运城市警方发布公告,责令曾经涉嫌参与"套路贷"的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时,呼吁广大民众要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呼吁那些"套路贷"的受害人,要尽快到公安机关主动报案或依法提供有关受害情况的法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