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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多多:上海互联网小贷监管办法,限额管理与P2P网贷一致!
2017-01-06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730

1230日,上海金融办发布上海市首份有关互联网小贷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下称《互联网小贷监管指引》)全文共计十四条内容,下面,钱多多行业研究员与大家一起分析其中的重点和亮点,以及办法可能体现的监管精神,希望通过对此监管部办法的解读,对于预判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一定的裨益。

准入条件一个字:高

办法规定:本市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应为稳健经营且主要经营指标在国内排名靠前的互联网企业,或有互联网平台资源支撑的全国性大中型企业(集团)。主要发起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长期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的经验。

相比今年106日出台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必须全额实缴,放在金融办的专门账户中。主要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本次《互联网小贷监管指引》要求发起人为知名互联网公司/大中型企业的准入门槛似乎更高了些,依旧是属于"有钱人"的游戏。从市场进入门槛上,就限制起来,避免像网贷行业这种野蛮发展、泥石俱下的局面发生。

限额管理一个字:密

办法规定: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贯彻"小额、分散"理念,其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824日银监会颁发的"P2P网贷平台限额令"如出一辙:"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有分析认为,20万、100万限额再现,给正努力在上海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的P2P平台"泼了一盆凉水",封闭了P2P平台化解大额标的一条路径。目前,金融监管的趋势是,穿透式监管、密不透风,其他通过监管套利的方式获得发展,规避监管,未来的发展可能越来越没有市场。

公司运营一个字:明

办法规定:对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公司所有资金来源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方可放贷。放贷专户应尽量集中,所有放贷账户应向区()主管部门报备,并应于每季度首月的10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主管部门和市金融办上报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公司放贷专户上季度资金流水明细。

这里所说的"",主要表现在资金流水要透明,信息披露要透明,体现"穿透式"监管原则,混业经营的要把各种业态分清楚,要""

"总之,透过上海颁发的全国首家网络小贷管理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国家监管层面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现一致性,扎进制度的''''篱笆'''',严防监管套利、政策洼地,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监管会对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和相关联产业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比如金融资产交易等,都会做出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规范。"钱多多行业研究员分析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