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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个私人钱庄创办者欲择机组建小贷公司
2012-02-13 来源:解放日报 浏览次数:1549
    日前在采访温州民资申报沪上"准金融"执照过程中,遇到新中国首个私人钱庄的创办者方培林。最近,他正在长三角各地了解当地小额贷款公司新政,想选择合适时机再战江湖。

  方培林曾是温州苍南县钱库镇某医院会计,1984年,他观察到一特别现象:家乡的许多企业向银行贷款不易,无奈求助月息高达3分以上的高利贷。与此同时,当地木材市场内赚到钱的农民却因利息低不愿存银行,晚上只能将闲钱捆在腰上睡觉。何不开个钱庄,在高利贷和银行的低存款利息中取个平均值,让缺钱的、有闲钱的都获益?他的这个大胆设想获得了当时镇委书记黄德余的认可,当年,方培林的"方兴钱庄"开张。198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信用社纷纷冒出,国家开始关注这些"类钱庄机构"的良莠不齐,方怕受牵连,索性关门。此后,他多年蛰伏,只打新股,直到2000年,最高法院对《担保法》实施作出司法解释,他又迅即成立温州首个纯民资担保公司。不过,自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他逐渐意识到担保公司多以房产作为抵押资产会集聚风险,又慢慢停下业务,等待转机。

  然而最令他关注的却是2008年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一心想被国家金融体系"收编"的方培林打算以自然人身份进入。然而,上海、浙江等地出台的具体细则却不约而同抬高了门槛,"如浙江规定了主发起人制度,原则上要求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在政府指导下由主发起人协商确定小贷公司其他股东,每个县(市、区)只能设立1家……如此一来我们这些自然人想进去就难了。不过也正常,想进入的太多,唯有抬高门槛了。"

  但他明白,目前小贷公司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因此一定还有机会。不出所料,去年11月,为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浙江省政府出台新政,就小贷公司的准入条件、资金来源渠道等作了适度放宽。此前,上海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曾表示,上海小贷公司总数要从69家扩大到100家。方培林还观察到,去年以来,沪、浙等地陆续出现了部分主发起人或法人股东因融资困难,只能通过转让小贷公司股权来变现的情况,"但进入的更踊跃,多是个人股。"因此他认为,不再将自然人发起组建小贷公司排除在外的宽松政策有盼头了,也只有将庞大的自然人的资本纳入到国家金融轨道,才能平抑和规范无序的民间借贷市场。 "我相信国家加快小贷公司设立步伐的大方向不会变,所以我正静候良机,没准哪天就要来上海开小贷公司了。"